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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建业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135043万元
法定代表人:翁翕
联系方式:0755-83702180
注册时间:1983-10-21
公司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社区清湖村宝能科技园9栋21A-J(A座)
简介:
一般经营项目是: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消防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国内道路货运代理;贵重金属购销及贸易(不含限制项目);自有房屋租赁;汽车租赁(不包括带操作人员的汽车出租);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承接所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承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承接各类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承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强弱电工程施工、给排水工程施工;照明工程设计;电气安装;管道和设备安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施工;承接各类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土石方工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工程的设计与施工;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承接各类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承接各类钢结构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建筑材料的销售;承接各类环保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建筑工程咨询服务;展览场馆工程设计与施工;洁净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建筑劳务分包;劳务派遣;仓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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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武清区星雅建材销售中心、深圳建业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票据纠纷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案号:(2021)粤0309财保465号         判决日期:2021-09-14         法院: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天津武清区星雅建材销售中心与被申请人深圳建业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申请人向本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请求法院保全被申请人深圳建业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价值人民币214342.22元的财产,并由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保函作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深圳建业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价值人民币214342.22元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合议庭
审判员马玲 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书记员杨夏尔
判决日期
2021-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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