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市孤山建筑工程公司、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孤山镇冯家屯村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案号:(2021)辽0681执2723号
判决日期:2021-09-14
法院:东港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东港市孤山建筑工程公司申请执行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孤山镇冯家屯村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强制执行,执行到位金额221320.49元,含本金179180.28元、利息34707.81元、迟延履行金2644.40元、诉讼费2200元、执行费2588元,已退付申请执行人,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合议庭
审判员牟洪利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书记员邓晓飞
判决日期
2021-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