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某、马某1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湘05民终2016号
判决日期:2021-09-13
法院: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蒲某、马某1、马某2、范莳英因与被上诉人刘斌、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毕节中心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川中心支公司、高安市创伟汽运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不服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法院(2021)湘0524民初7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上诉人蒲某、马某1、马某2、范莳英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合议庭
审判长朱红伟
审判员刘子腾
审判员颜锦霞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法官助理刘毓娴
书记员吴晓荣
判决日期
2021-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