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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星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39678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永恒
联系方式:15751478888
注册时间:2011-11-11
公司地址:淮安市淮安区施河镇三官居委会人民路88号
简介:
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除外)、机电工程、通信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地基基础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土石方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矿山工程、冶金工程、石油化工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模板脚手架、建筑幕墙工程、弱电系统工程施工;物业管理;水利水电机电安装;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货物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酒店管理服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古建筑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养护工程、机场场道工程、航道工程、河湖整治工程、输变电工程(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除外)施工;环保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特种工程(结构补强)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人造草坪工程、塑胶运动场地设计与施工;实验室设备、教学仪器设备、多媒体电教设备研发、销售;商品混凝土生产、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配件加工;机械租赁;建筑材料检测;建筑工程设计;法律咨询;会计咨询;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项目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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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建华与江苏星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苏0803民初3501号         判决日期:2021-09-13         法院: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何建华与被告江苏星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中,原告经本院合法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自动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1150元,由原告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孙环亮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法官助理郑星 书记员刘凯
判决日期
2021-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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