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物资集团港澳有限公司、中铁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8)粤0115民初5007号
判决日期:2021-09-13
法院: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中铁物资集团港澳有限公司与被告中铁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港航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8月23日立案。原告中铁物资集团港澳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亦未向本院递交免交、缓交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原告中铁物资集团港澳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合议庭
审判长孙皓
审判员崔剑
审判员谭茗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法官助理刘慧娟
书记员张平
判决日期
2021-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