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查企业>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裁判文书详情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成
联系方式:020-61325117
注册时间:1985-03-12
公司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金融大厦1520室
简介:
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各类别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公路路基工程、铁路铺轨架梁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工程安装;园林绿化工程;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旅业;餐饮服务;计算机网络安装及设计;信息技术服务;系统内部人员培训(由分公司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车辆保管(持有效资质证书或许可批准文件经营);铁路专用线运输(专项审批项目除外);机械及配件和汽车零配件、非标准件的制造、加工;生产、销售:预应力混凝土梁,预应力混凝土构件,预制构件;建筑材料实验与检测;机械修理(不含车辆、压力管道、特种设备);项目投资;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场地出租;设备租赁;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展开
长沙龙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湘3101民初1035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1-09-13         法院:湖南省吉首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长沙龙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被告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湘西自治州鑫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16日立案。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提交材料称,该公司已被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其全部债权债务均由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概括继受,且该公司亦向本院提交了相关材料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替代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退出诉讼
合议庭
审判长吴宇怀 人民陪审员邓斌 人民陪审员唐中毕 二〇二一年五月三十日 代理书记员沈洁
判决日期
2021-09-13

发布招标/采购信息

打开微信"扫一扫"添加客服咨询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