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何亚泉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8)粤0802民初3559号之二
判决日期:2021-09-12
法院: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张某、何亚泉、陈红女、何某与被告张建华、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湛江中心支公司、袁云海、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湛江中心支公司、钟阳生、黄炎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湛江中心支公司、杨超劲、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茂名中心支公司、林坚章、梁土荣、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湛江中心支公司、陈志聪、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茂名中心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湛江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因原告张某、何亚泉、陈红女、何某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
合议庭
审判长周娟华
审判员黄龙飞
审判员何清琳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张骞
判决日期
2021-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