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豪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与重庆永荣矿业有限公司,重庆能投渝新能源有限公司等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渝0110民初4691号
判决日期:2021-09-11
法院: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于2021年4月14日立案受理的原告重庆豪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诉被告重庆永荣矿业有限公司、重庆能投渝新能源有限公司、重庆能投渝新能源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第三人重庆永荣青鹏水泥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审理中,原告重庆豪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申请,自愿请求撤回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经审查,原告撤诉理由正当。为此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重庆豪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48.62元,由原告重庆豪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邹平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法官助理张鑫
书记员万丽
判决日期
2021-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