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军、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辽0203民初5788号
判决日期:2021-09-11
法院: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王建军与被告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中,原告王建军于2021年9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王建军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王建军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陈佩
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法官助理吴殿文
书记员江云峰
判决日期
2021-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