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利聚金属加工机械有限公司、石家庄孜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等加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冀1123民初523号
判决日期:2021-09-11
法院:武强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河北利聚金属加工机械有限公司与石家庄孜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米腾、米彦令、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赵县支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11日立案。原告河北利聚金属加工机械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河北利聚金属加工机械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225元,鉴定费8000元,共计12225元,由原告河北利聚金属加工机械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武振生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日
书记员王海初
判决日期
2021-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