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品建设有限公司、都匀市政府工程项目代理建设中心等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黔2701民初3673号
判决日期:2021-09-10
法院:都匀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贵州贵品建设有限公司诉被告都匀市政府工程项目代理建设中心、都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贵州贵品建设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贵州贵品建设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6818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贵州贵品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赵华祥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日
法官助理张载木
书记员胡自冰
判决日期
2021-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