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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城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6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瞿鹏
联系方式:0513-85541126
注册时间:1993-07-29
公司地址:城港路28号
简介:
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出租;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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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亚荣、缪群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苏06民终2722号         判决日期:2021-09-10         法院: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缪群、孙亚荣因与被上诉人朱美兰、周冲如,原审第三人南通市城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2020)苏0602民初718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缪群、孙亚荣于2021年7月31日向本院书面申请撤回上诉
判决结果
准许缪群、孙亚荣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16050元,减半收取8025元,由上诉人缪群、孙亚荣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合议庭
审判长朱艳 审判员季建波 审判员胡皓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日 书记员刘杰
判决日期
202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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