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博源建材商贸有限公司与长沙时代消防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湘西自治州分公司、长沙时代消防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通知书
案号:(2021)湘3101执保123号
判决日期:2021-09-10
法院:湖南省吉首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湘西博源建材商贸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长沙时代消防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湘西自治州分公司、长沙时代消防设备工程有限公司、钟文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21年5月25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长沙时代消防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湘西自治州分公司、长沙时代消防设备工程有限公司、钟文明银行存款49700元或同等价值财产。本院于2021年6月7日作出民事裁定书,查封、冻结被申请人长沙时代消防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湘西自治州分公司、长沙时代消防设备工程有限公司、钟文明的银行存款49700元或同等价值财产。本案保全措施已经部分实施完毕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现通知如下:
湖南省吉首市人民法院(2021)湘3101执保123号案件保全措施已经部分实施完毕,予以结案
合议庭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判决日期
2021-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