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金富鑫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会宁分公司、甘肃第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宁分公司等甘肃第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甘0422民初2597号
判决日期:2021-09-10
法院:会宁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厦门金富鑫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会宁分公司与被告甘肃第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宁分公司、甘肃第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审理。原告厦门金富鑫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会宁分公司于2021年8月3日向本院提出对甘肃第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宁分公司、甘肃第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撤诉的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厦门金富鑫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会宁分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0060元减半收取5030元,由原告厦门金富鑫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会宁分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梁焕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日
法官助理周维霞
书记员王娜
判决日期
2021-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