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利仁和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林木荣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闽0625民初490号
判决日期:2021-09-10
法院:长泰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天利仁和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林木荣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3日立案,原告天利仁和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天利仁和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天利仁和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杨居团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法官助理侯秋茸
书记员钟艳
判决日期
2021-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