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黎明、闫张彩等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豫1723民初4889号
判决日期:2021-09-10
法院:平舆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张黎明与被告闫张彩、徐卫国、河南省中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19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公开审理,诉讼中,原告自愿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张黎明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713元,由原告张黎明承担
合议庭
审判员崔新民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书记员赵刚
判决日期
2021-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