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三亚润泽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4)城民二初字第1168号
判决日期:2021-09-09
法院: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三亚润泽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亚润泽公司)诉被告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建公司)、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建海南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三亚润泽公司以已与被告江苏华建海南分公司即拖欠的货款达成调解为由,于2014年12月9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撤回对被告江苏华建公司的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三亚润泽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
合议庭
代理审判员罗立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
书记员徐菲
判决日期
2021-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