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富昱特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与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沪0104民初23428号
判决日期:2021-09-09
法院: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上海富昱特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与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6日立案后,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上海富昱特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向本院提交撤诉申请书,以达成和解为由申请撤回对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上海富昱特图像技术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免予收取
合议庭
审判员蒋克勤
法官助理林文阳
书记员林文阳
判决日期
2021-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