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查企业>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裁判文书详情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512336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均锋
联系方式:010-68054068
注册时间:1999-11-02
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2号院1号楼-4至22层101内17-26层,A705-707,A301-320
简介:
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对外投资;买卖有价证券;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它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破产管理;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资产及项目评估;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业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展开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周亚芹等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京02民初227号         判决日期:2021-09-09         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霍庆华、周亚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10日立案。原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合议庭
审判长葛红 审判员王楠 审判员曹欣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法官助理任永军 书记员高婧雯
判决日期
2021-09-09

发布招标/采购信息

打开微信"扫一扫"添加客服咨询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