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李俊超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京0115民初7133号
判决日期:2021-09-09
法院: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李俊超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因需确定涉诉房屋产权人信息,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负担(于本裁定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合议庭
审判员彭珍珍
二〇二一年六月一日
法官助理乔晗
书记员张然
判决日期
2021-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