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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双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祁国晟
联系方式:010-82619988
注册时间:2005-12-15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29号海泰大厦4层南401号
简介: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 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元器件、交电、日用品;投资咨询;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项目投资;市场调查;经济贸易咨询;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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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双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骑鹅游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技术咨询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粤0105执15608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0-08-28         法院: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北京国双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州市骑鹅游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粤0105民初19994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北京国双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支付欠款本息暂计115199.38元。本院于2020年5月15日立案执行并于立案后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及报告财产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执行过程中,本院通过全国网络查控系统及广州市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信息,除在(2020)粤0105执4981、4982号案扣划到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161747.43元外,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因被执行人在本院另有多起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经对上述执行款予以分配,本案分配得款10649.99元。另外,本院已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执行人对上述执行情况予以确认
判决结果
本院(2020)粤0105执15608号案终结本次执行。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或者财产线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终结本次执行后,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长贾岚 审判员张琳 审判员周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戴党平
判决日期
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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