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派普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安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豫0225民初4572号
判决日期:2021-09-08
法院:兰考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河南派普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南安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1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驳回原告河南派普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775元,本院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
审判员周进良
二〇二一年八月四日
书记员和静静
判决日期
2021-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