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会成与北京房地集团有限公司等排除妨害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京03民终12137号
判决日期:2021-09-08
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周会成因与被上诉人北京房地集团有限公司、王义端排除妨害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20)京0105民初6715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本院依法适用第二审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照上诉人周会成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合议庭
审判员苏丽娟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孙菲
判决日期
2021-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