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全红与韩安学、陈岳民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通知书
案号:(2021)晋0502执1683号
判决日期:2021-09-08
法院:山西省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全红与被执行人韩安学、陈岳民、中铁三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3347.21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案款62509.21元、执行费838元。本院已于2021年8月30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张全红。至此,申请执行人张全红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晋05民终546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判决日期
2021-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