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查企业>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裁判文书详情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559484万元
法定代表人:魏明
联系方式:14715000009
注册时间:1998-01-13
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11号广东全球通大厦
简介:
在公司所在省经营移动通信业务(包括话音、数据、多媒体等);IP电话及互联网接入服务;从事移动通信、IP电话和互联网等网络的设计、投资和建设;移动通信、IP电话和互联网等设施的安装、工程施工和维修;经营与移动通信、IP电话和互联网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漫游结算、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设备销售等;出售、出租移动电话终端设备、IP电话设备、互联网设备及其零配件,并提供售后服务;卫星国际专线业务,因特网数据传送业务,国际数据通信业务;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VSAT)通信业务、网络托管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信息服务业务(含移动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电子公告服务等内容); 固定网本地电话业务,固定网国内长途电话业务,固定网国际长途业务,公众电报和用户电报业务,无线接入专业(含26GHz无线接入业务,3.5GHz无线接入业务,其中3.5GHz无线接入业务覆盖范围不含广州)(上述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代收水电煤燃气费;票务代理;销售:百货,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穿戴设备,通讯设备及配件等;提供专业培训(不含学历教育及职业培训);提供会务服务;场地租赁,自有房屋租赁,柜台租赁;餐饮服务:制售中餐、西餐等配套服务;旅店业服务:提供住宿等配套服务和其他商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展开
深圳市政振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中移互联网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粤0106民初21161号         判决日期:2020-08-19         法院: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深圳市政振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中移互联网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6日立案,原告以与被告协商达成一致为由,于2020年8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深圳市政振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受理费1606元,减半收取计803元,由原告深圳市政振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孙玉波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九日 书记员李峥彦
判决日期
2020-08-19

发布招标/采购信息

打开微信"扫一扫"添加客服咨询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