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某与长春市长发旧城改造工程有限公司、吉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吉0102民初5160号
判决日期:2021-09-08
法院: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孙某某与被告长春市长发旧城改造工程有限公司、吉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李某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18日立案。原告孙某某于2021年8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孙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11046元,由孙某某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李光大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张佳妮
判决日期
2021-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