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水利水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与重庆谊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6)黔0111民初3548号
判决日期:2021-09-07
法院: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永州市水利水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重庆谊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9月19日立案,原告永州市水利水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12月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永州市水利水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215元(已减半收取),退还原告永州市水利水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合议庭
审判员张立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一日
书记员朱熹
判决日期
2021-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