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瑞臻投资有限公司、广东华侨信托投资公司等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粤01民终3348号
判决日期:2021-09-07
法院: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广东瑞臻投资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广东华侨信托投资公司、原审第三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2020)粤0104民初2355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审理过程中,广东瑞臻投资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向本院申请撤回上诉
判决结果
准许上诉人广东瑞臻投资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99944元,减半收取49972元,由上诉人广东瑞臻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合议庭
审判长王丽华
审判员国平平
审判员汤瑞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书记员袁绿凡
判决日期
2021-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