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东宝环保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与通化市二建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吉0521民初604号
判决日期:2021-09-07
法院:通化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通化东宝环保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通化市二建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19日立案后,原告通化东宝环保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通化东宝环保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056.00元(已减半),由通化东宝环保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徐勇毅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日
书记员徐博
判决日期
2021-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