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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诚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423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高德
联系方式:0537-6821569
注册时间:1998-10-16
公司地址:济宁经济开发区呈祥大道116号
简介:
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环保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特种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古建筑工程、房屋修缮工程、电力工程、冶金工程;建筑劳务;金属门窗销售及安装;模板脚手架;承包境外房屋建筑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建筑职业技能咨询服务;建筑机械、材料的销售及租赁;山石开采;餐饮、住宿服务(限分公司经营);房屋租赁;房屋征收和拆除服务;物业服务和保洁服务;建设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设备招标代理;房地产开发和商品房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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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恒兴宇建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诚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申请保全案件、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鲁1728执保330号         判决日期:2021-09-07         法院:东明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关于菏泽恒兴宇建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诚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诚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东明分公司、张秀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山东省东明县人民法院2021年7月5日作出的(2021)鲁1728民初2420号裁定书,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账户存款741856元.本院对申请人申请事项保全完毕。对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终结山东省东明县人民法院(2021)鲁1728执保33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员曹金奎 二〇二一年七月七日 书记员张雪丽
判决日期
2021-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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