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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黄深红
联系方式:0771-5860574
注册时间:1996-08-21
公司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新竹路29号
简介: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人防工程)设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按资质证、许可证核定等级、范围及有效期开展经营),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堤防工程专业承包,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管道工程专业承包,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园林绿化工程,房地产开发经营,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和施工,建材及桩基方面的试验、检验,工程剩余材料转让,建材、水暖器材的购销,自有房屋租赁和管理,工程施工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和管理,承包境外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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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明、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撤销仲裁裁决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桂04民特47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1-09-07         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徐明与被申请人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梧州分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10日立案后进行了审查,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并于2021年8月3日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梧州仲裁委员会于2021年8月17日函复本院对该案开始重新仲裁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终结撤销程序。 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400元,不予退还。 申请费400元,由申请人徐明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朱卓慧 审判员李庆春 审判员莫芮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法官助理邓振裕 书记员钟海婷 书记员卢敏裕
判决日期
2021-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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