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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房东方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0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郝振华
联系方式:021-63536065
注册时间:2011-01-17
公司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东方路286号5楼561室
简介:
新型节能环保建筑材料的开发,房屋建设工程施工,钢结构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风景园林建设工程专项设计,合同能源管理,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建筑装饰材料、石油制品(除成品油)、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燃料油(除危险品)、润滑油、金属制品、金属材料、五金交电、电线电缆、机电设备及配件、橡胶制品、塑料制品、食用农产品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除经纪),第三方物流服务(不得从事运输),实业投资,计算机软件开发,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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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人民政府大唐街道办事处、中新房东方有限公司等天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案号:(2021)浙06执525号         判决日期:2021-09-06         法院: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绍兴仲裁委员会(2019)绍仲(诸)字第0053号裁决书,于2021年07月29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诸暨市人民政府大唐街道办事处与被执行人中新房东方有限公司、天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商事仲裁一案。执行中,强制扣划被执行人天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33503160.36元(其中案件执行标的金额33402358元,执行费100802.36元),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八月五日
判决日期
2021-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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