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冬云与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等抵押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京02民终7364号
判决日期:2021-09-06
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李冬云因与被上诉人李灿、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信托)抵押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2020)京0101民初884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撤销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2020)京0101民初8843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李冬云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36800元予以退回
合议庭
审判长卫华
审判员李汉一
审判员李琴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日
法官助理祁哲洋
法官助理李紫维
书记员于明洁
判决日期
2021-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