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齐聚电线电缆有限公司、湖南湘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保全案件、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鲁1481执保413号
判决日期:2021-09-06
法院:乐陵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保全人德州齐聚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湖南湘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乐陵市人民法院(2021)鲁1481民初221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被保全人湖南湘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82000元或查封相同价值的其他财产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保全人湖南湘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长沙福元路支行账户81×××23存款82000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自2021年6月24日至2022年6月24止。
需要续行查封的,申请人保全人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7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立即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郝志华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孟凡明
判决日期
2021-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