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百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沪02民再27号
判决日期:2021-09-06
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号百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住所地。上海市杨浦区周家嘴路XXX号XXX室。法定代表人:李俊峰,董事长。再审申请人号百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中船工业成套物流有限公司、一审第三人钻能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云硕贸易有限公司、蔡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号百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中船工业成套物流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55949585.49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相同价值的其他财产,并已向本院提供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中船工业成套物流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55949585.49元或查封、扣押其相等价值财产。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号百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预缴。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长王怡红
审判员承怡文
审判员王亚勤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八日
书记员李娜
判决日期
2021-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