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雄伟与深圳市卓艺建设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卓艺建设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行纪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青0104民初3610号
判决日期:2021-09-06
法院: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吴雄伟与被告深圳市卓艺建设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卓艺建设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中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2日立案。原告吴雄伟于2021年6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吴雄伟撤诉。
案件受理费29612元,减半收取计14806元,由原告吴雄伟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党文君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法官助理巴勇青
书记员李帅
判决日期
2021-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