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勤官、金学勤与上海翁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沪0115民初37027号
判决日期:2021-09-04
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金勤官、金学勤与被告上海翁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21年7月30日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金勤官、金学勤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300元,减半收取计5150元,公告费260元,由原告金勤官、金学勤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施帅
书记员顾鼎鼎
判决日期
2021-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