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沧盛实业公司与中建八局第四建设有限公司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沪0117民初9797号
判决日期:2021-09-04
法院: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上海沧盛实业公司与被告中建八局第四建设有限公司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22日立案。原告上海沧盛实业公司在立案后以和被告初步达成和解意向为由,向本院申请撤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上海沧盛实业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上海沧盛实业公司负担(已付)
合议庭
审判员暨秉恒
书记员姚吉妮
判决日期
2021-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