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显、山东泰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鲁0191民初2831号
判决日期:2021-09-04
法院: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张明显与被告山东泰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平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19日立案。原告张明显于2021年7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张明显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3700元,由原告张明显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张斌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法官助理宿盼盼
书记员王婷婷
判决日期
2021-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