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东丽支行、天津斯派莎克阀门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津0110执1137号
判决日期:2021-09-04
法院: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东丽支行与被执行人天津斯派莎克阀门有限公司、陈长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0)津0110民初7385号民事调解书]一案中,本案执行标的为490229.24元,执行费7253元。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暂申请终结执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经审查,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判决结果
终结(2021)津0110执113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长刘冠球
审判员徐文捷
审判员庞丽国
二〇二一年八月四日
书记员王楠
判决日期
2021-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