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丙辉建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保全案件、特殊程序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津0112执保601号
判决日期:2021-09-03
法院: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天津市辉建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与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执行保全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天津市丙辉建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解除诉讼财产保全,本院作于2021年4月9日作出(2021)津0112民初1732号之二民事裁定,裁定“解除对被申请人名下价值4537000元财产的保全措施”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解除对被执行人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价值4537000元财产的保全措施。
本裁定立即执行
合议庭
审判长唐建华
审判员刘永振
审判员刘志峰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书记员史崇骏
判决日期
2021-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