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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恒亿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6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郝树洪
联系方式:0533-6201087
注册时间:2004-08-10
公司地址:淄博高新区工业路108号
简介: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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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闰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淄博恒亿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等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案号:(2021)鲁03财保6号         判决日期:2021-09-03         法院: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山东闰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于2012年7月14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淄博恒亿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淄博恒亿嘉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郝树洪银行存款6200万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财产。申请人山东闰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提供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淄博恒亿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淄博恒亿嘉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郝树洪银行存款6200万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00元,由申请人山东闰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合议庭
审判长王鹏 审判员侯康 审判员胡晓梅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书记员耿润玺
判决日期
2021-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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