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七局第一建筑有限公司与三门峡缘分果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6)豫12执124号
判决日期:2021-09-03
法院: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中建七局第一建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三门峡缘分果业有限公司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三门峡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三仲裁字[2016]49号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中建七局第一建筑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鉴于本案的具体情况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
判决结果
中建七局第一建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三门峡缘分果业有限公司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由陕州区人民法院立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长安春才
审判员胡宏战
审判员霍丽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六日
书记员茹雅宾
判决日期
2021-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