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杜庆明、刘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8)鲁1302民初5009号
判决日期:2021-09-03
法院: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杜庆明、刘虹、伊廷攀、宋学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3月12日立案。原告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525元,保全费520元,合计1045元,由原告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李新广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书记员朱向荣
判决日期
2021-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