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浩建设有限公司与阳泽军、宁乡县道林镇人民政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申诉、申请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8)湘民申2439号
判决日期:2021-09-03
法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再审申请人湖南新浩建设有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宁乡县道林镇人民政府、阳泽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4月11日作出的(2017)湘01民终740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本案由本院提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长吴建华
审判员方晶
审判员韦薇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法官助理谢达鸿
代理书记员邓佩夫
判决日期
2021-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