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某某与刘某某、临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鲁1302民初5154号
判决日期:2021-09-03
法院: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孟某某诉被告刘某某、临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于2019年4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孟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261元,由原告孟某某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孟波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李明
判决日期
2021-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