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与李旭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8)辽0114执1128号
判决日期:2021-09-03
法院: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与李旭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9273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9273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至此,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6)辽0114民初772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九日
判决日期
2021-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