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查企业>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裁判文书详情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33297040万元
法定代表人:周荣
联系方式:028-86439150
注册时间:1995-02-13
公司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北二段11号
简介:
(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铁路客货运输及相关服务业务;铁路运输设备、设施、配件的制造、安装、维修;铁路专用设备及相关工业设备的制造、安装、维修;货物装卸;仓储业;铁路及建筑勘测、设计、施工、监理;道路货物运输,运输代理业;电力供应;建筑业;商品批发与零售;住宿业;餐饮业;互联网信息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保险经纪与代理;房地产业;租赁业;商务服务业;专业技术服务(含工程管理服务);非金属矿采选业;石材加工;花卉苗木种植;文化艺术业;环境卫生管理;洗染服务;通讯设备和办公设备修理;清洁服务;职业技能培训(限分支机构开展铁路系统内部培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展开
杨维兆与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渝0153民初3676号         判决日期:2021-09-02         法院: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杨维兆诉被告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路成都局)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22日立案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杨维兆诉称:2021年5月4日下午5点50分左右,原告钓完鱼收杆回家吃饭途中,在途经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海棠医院后方由被告运营管理的铁路桥时,突遭铁路桥上方高压线电击,当场昏迷不省人事。事发后,原告被送往重庆市西南医院住院治疗,经医院诊断为:1.电烧伤52%(浅Ⅱ°4%;深Ⅱ°5%)头部、面部、颈部、双上肢、双下肢、躯干、臀部、会阴;2.代谢性酸中毒;3.低钾血症;4.高乳酸血症;5低蛋白症;6.肝功能障碍;7.低钠血症;8.轻度吸入性损伤;9.眼睑挫裂伤。现原告仍在重庆市西南医院重症监护室进行抢救治疗,生命垂危。截至目前,原告已支付医药费用共计794000元,后续还面临着每日高额的医疗费用,压力巨大。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诉至法院。 原告主要诉讼请求:1.被告赔偿原告截止起诉之日已产生的医疗费暂计794000元,其他费用待发生时再另行主张;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成都铁路局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本案应移送重庆铁路运输法院管辖。主要理由为:本案系因原告通过铁路桥时触电受损引发的侵权纠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铁路运输法院案件管辖范围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第八项之规定,铁路行车事故及其他铁路运营事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本案事发地为荣昌,应由重庆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判决结果
本案移送重庆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员刘向琼 二○二一年八月六日 法官助理杨德富 书记员郑雪娇
判决日期
2021-09-02

发布招标/采购信息

打开微信"扫一扫"添加客服咨询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