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与安福县龙船岩户外拓展训练基地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赣0829民初159号
判决日期:2021-09-01
法院: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天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安福县龙船岩户外拓展训练基地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11日立案。原告天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天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501元,减半收取计751元,由原告天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姚晓黎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李璇
判决日期
2021-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