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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银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屠赛利
联系方式:0574-87039102
注册时间:1997-01-17
公司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迎春街88弄13号三楼 最新年报地址
简介:
餐饮服务、食品经营(限分支机构经营);游泳池的游泳服务(另设分公司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室内外装潢;停车服务;家政服务;物业管理咨询;餐饮管理服务;酒店管理咨询;票务代理;会务服务;市政道路维护;仓储服务;道路保洁服务;房屋配套设施维修服务;房屋租赁;广告服务;河道保洁服务;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酒店管理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绿化养护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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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银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秦慧琴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浙0225民初1230号         判决日期:2021-08-31         法院:象山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宁波银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秦慧琴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2月3日立案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因被告秦慧琴无法联系,本院于2021年3月9日裁定本案转为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并于同日向被告秦慧琴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诉讼材料。2021年5月26日,原告宁波银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宁波银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宁波银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王博闻 二O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代书记员励梦怡
判决日期
2021-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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